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调课规定

时间:2009-12-21 11:33:00  *来源:  *作者:

课程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教学过程的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的重要保证。每学期实施的课程表,须由教务处上报分管教学的校长批准确定。为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对临时调课的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1 、课表的实施是涉及维护教学秩序的大事,任何个人或部门不经教务处同意,无权随意变动课表。坚决杜绝擅自调课、停课现象,凡违规者视作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2 、调课手续:凡因婚假、病假、事假、出差、任课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开会(应持学习证明、会议通知书)等确需调动的课程,原则上必须要有合适人选为其代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前二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师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 ( 婚假、病假、事假须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 ,由教务处发出“临时调课通知”三联单(一联给教师本人,一联给班级,一联留教务处存查)。

3 、行政干部申请调课需向隋明校长提出申请,由隋校长签字后教务处方可予以调课。

4 、为保证开学初的教学秩序和新课表的正常运作,原则上每学期第一、二周不办理调课手续。

5 、若经多方协调,确实无法完成调课任务时,请一律按原课表上课。

6 、节假日或全校性活动的调课、停课,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公告。

7 、原则上教师每月调课数不得超过 3 节。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教务处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200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