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06 08:54:42 *来源: *作者: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精神,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合规合标、公开公正,特根据沪教委财 [2009]50 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的各项收费及代收款项。
(三)学校的各项收费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二、操作规程
(一)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备案的标准,先公示再收取,未经公示不得收取、不得擅自超标准收费或降低标准收费。
(二)代办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市教委、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财〔 2009 〕 50 号)的规定执行。坚持事前公示、明细项目、明码标价、自愿选择、操作规范的原则。
(三)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操作,收费实行“总量控制、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报区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的办法。
(四)所有收费项目学校必须发放《告家长书》征询家长意见,《告家长书》应提供代办明细项目,明码标价,用语要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并将《告家长书》回执收齐统一交档案室存档。
(五)课外教育活动费在学期结束时结算,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实行“多退少不补”。学校收取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
(六)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建立学校教学用书校长负责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或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教辅读物,或推荐、使用教辅读物让学生购买。坚决制止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推荐和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学生成长手册》等非教学用书费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七)学校自编的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应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
(八)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余额及时退还给学生。在为学生代办过程中确有折扣、佣金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及时与学生结算,不得用于其它任何方面。
(九)除了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的工本费、押金、管理服务费等。
(十)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收取。
(十一)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学校各项收费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
三、责任处理
(一)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收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规范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学校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违规收费行为:
1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且自行收费的;
2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调整收费标准的;
3 、不使用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票据,擅自印制或外购收费票据的;
4 、超范围使用收费票据的;
5 、收费时不开收据的;
6 、收费后不入账或不按规定上交财务室的;
7 、将收费收入公款私存的。
凡有以上违规收费行为之一者,学校将责令立即停止此收费行为,并将所收款项立即清退给学生。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按相关工作事故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一)上海市闵行闵华进修学校和上海群益技能培训中心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 :群益职校教学部门代办费目录
附件 2 :群益职校德育部门代办费目录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2009-12-28
主题词: 收费 管理 办法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2009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共印 25 份)
附件 1 :
群益职校教学部门代办费目录
专 业 | 工种(内容) | 鉴定报名费(元) | 场地能源费(元) | 其他 |
计算机 | 操作员初级 | 68 | ||
文录员 | 40 | 证书费 10 元 | ||
办公自动化 | 55 | 证书费 20 元 | ||
英 语 | 交际初级 | 50 | 证书费 5 元 | |
幼 保 | 保育员初级 | 68 | 40 | |
保育员中级 | 92 | 40 | ||
服 装 | 设计定制工初级 | 68 | 80 (免) | |
样板师中级 | 85 | 100 (免) | ||
园 林 | ||||
数 控 | 车工初级 | 68 | 150 | |
钳工初级 | 68 | 150 | ||
模具中级 | 84 | |||
数控中级 | 84 | |||
汽 修 | 维修工初级 | 68 | 500 | |
维修工中级 | 84 | 500 | ||
物 流 | 物流初级 | 68 | ||
国际贸易单证员 | 220 |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2009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2 :
群益职校德育部门代办费目录
项目部门 | (内容) | 费用 | 备注 |
政教处 | 校服 | 450 元 | 其中长袖衬衫 35 元 / 件 *2=70 元,短袖衬衫 30 元 / 件 *2=60 元,西裤或短裙 60 元 / 条,运动装 95/ 套,西装 160 元 / 套,领带 5 元 / 根。 |
住宿生活用品 | 300 元 | ||
军训费 | 385 元 | 55 元 *7 天 | |
少儿基金 | 60 元 | ||
平安保险 | 60 元 | ||
社保医疗保险 | 60 元 | ||
学生班车费 | 1000 元 / 学期 | ||
东方绿舟军训费 | 70 元 *3 天 =210 元 | 按教育局要求收费 | |
专业一部 | 工作装 | 160 元 | 其中工作服 60 元 / 套 *2=120 元,工作鞋 40 元 / 双 |
专业二部 | 工作装 | 160 元 | 其中工作服 60 元 / 套 *2=120 元,工作鞋 40 元 / 双 |
专业三部 | 工作装 | 65 元 | 其中工作装 55 元,劳保“三白”及手套 10 元 |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200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