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2 16:42:22 *来源: *作者:
根据《闵行区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和《闵行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的现金流量,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有效遏制教育经费使用中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就公务卡报销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
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 5 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公务卡报销方式:
由单位出纳通过闵行区公共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公务卡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单位会计审核后办理报销转帐。
三、公务消费人持卡操作流程
1 、公务消费人消费前填制《经费请款单》提出经费使用书面申请,同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 、公务消费人在进行公务刷卡消费时,必须取得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准确无误的原始发票和银行卡签购单(即 POS 签购单),并在公务消费后 7 个工作日内到单位财务进行报销。
3 、财务出纳根据报销人提供的审批后的原始发票和银行卡签购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公务消费使用现金及转帐的要求
根据区纪监委、区财政局关于 “ 公务卡使用中需要明确的支出项目 ” 的统一口径,对于公务消费中的特殊情况,按照本局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可以支付现金的支出项目明细(见附表),另外,除公务卡及现金支付外,其余项目一律进行转帐支付。
操作流程:首先消费人在消费前填制《经费请款单》提出经费使用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次消费人在消费时必须取得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准确无误的原始发票,同时填制《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表》(说明没有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刷卡消费的原因),并及时办理审批手续;最后消费人将审批后的原始发票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表》,持农业银行卡(借记卡或贷记卡)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五、公务卡管理的其他说明
1 、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2 、因财务部门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公务卡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本规定从 2010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