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能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8-11-07 13:09:38 *来源: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 *作者:校务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沪府办发〔 2008 〕 43 号),进一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开展,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学校节能行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学校办公用电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一)空调用电

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物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空调余冷(热),适时提前关闭中央空调系统。关闭办公楼公共部位如部分走廊、电梯厅和无对外办事窗口的大堂等处的空调。

(二)照明、办公用电

减少照明用电。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随手关灯。

(三)减少电梯使用

F 楼图文信息楼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减少运转台数。

二、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控制车辆油耗。

(一)从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除特殊公务车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停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数分别为 1 和 6 、 2 和 7 、 3 和 8 、 4 和 9 、 5 和 0 )。

(二)提倡学校有私家车的教职工每周少开一天车。

三、降低公务成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一)不购买一次性水笔,倡议使用钢笔或更换水笔笔芯,循环使用;

(二)会议、接待活动一律不摆放鲜花,要在会议经费上严格控制把关;

(三)不使用一次性的电脑喷绘欢迎牌,一般会议不制作会标;

(四)减少一次性纸杯用量,原则上不使用瓶装矿泉水;

(五)减少制作一次性宣传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