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7 09:27:24 *来源: *作者:
关于 2009 年闵行区申请教师资格(初中及以下)认定的通知
2009-2-11 13: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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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办法
1 、申请方式(仅为现场受理):
时间: 2009 年 3 月 2 日 —— 3 月 9 日 (双休日除外) 9:00 — 11:00 13:30 — 16:30
地点:闵行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七莘路 400 号 5 号楼 102 室)
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取得两本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您在上半年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若还想申请第二张教师资格证书,请于第二年再提出申请。
2 、现场受理需携带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一类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需自行安排时间在申请完成体格检查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及盖章。
(1) 、本人身份证或 A 类居住证及副联(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到教育中心填写)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或所在街道居委会章,原件一份,可在此下载);
(3) 、本人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非师范类申请人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 、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体检合格证明( 3 个月内有效,原件一份);
(7) 、 2 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 张。
二、申请条件
1 、户籍条件
具有上海市闵行区户籍或者取得上海市闵行区人事局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并提供有效期证明。
2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注:以上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如果申请人持部队院校毕业文凭申请,须提供军人服役的转业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4 、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要求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具有规定时间内有效的上海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注: (1) 师范专业(包括自学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 < 含全日制 > 、网络学校 < 函授 > )毕业的申请人免考(需提供完整成绩单)。
(2)3 门专业课程的考试成绩 3 年有效(以合格证上的考试日期为准)。
5 、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 80 分)以上的证书。
注: (1)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省级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2) 不对语文学科、幼教学科的申请人作其它特别要求(只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即可)。
6 、体检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指定医院:
(1) 上海市的体格检查指定医院为上海瑞金医院(卢湾区瑞金二路 197 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8 : 00 — 11 : 00 ,公交 17/24/41/43/96/104 等路线均可达);
(2) 上海电力医院(延安西路 937 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1 : 00 ,下午 13 : 30 — 16 : 00 ,周六上午 8 : 00 — 11 : 00 ,公交 57/71/76/127/925/936/01/44/62/96/138/923 等路线均可达);
(3) 闵行区的体格检查指定医院为闵行区中心医院(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170 号,电话: 64923400 ,交通: 91 、 747 、 756 、地铁一号线、徐闵线、沪莘线、莘仙线、莘纪线等)。
按医院规定体检后 3 天出体检报告,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体检。
7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今年安排在 4 、 5 月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不再安排补考。
8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54956626
闵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