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0-03-30 09:34:54 *来源: *作者:

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你们好! 2010 年世博会的脚步越来越近,在此,我们将 3 月 29 日定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组织“家长送我上学校,我给家长提个醒”的“小手拉大手”活动,旨在通过学生对接送自己的家长、长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达到把交通安全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的,进而将闵行区“文明交通计划行动”推向深入。

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请家长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希望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做到:

(一)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

(二)在道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车辆的行驶动态,当听到后方来车鸣喇叭时,要尽量靠边行走,同时转头观察车辆行驶情况,随时防范意外。

(三)在道路两边居住的学生不要在道路两侧玩耍,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更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四)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五)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人行横道指示灯,在绿灯亮时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六)横过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三次确认保安全,即;左看,确认近处无驶来车辆;再右看,确认远处无车辆通过;再次左看确认安全,才能迅速安全通过。

(七)年满 12 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平稳行驶,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八)在道路上骑车时,听到机动车喇叭声,不要采取猛转车把的躲避动作;应控制好方向,适当减速或下车后,再转头观察来车情况,以免误入机动车道或摔倒。

(九)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应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不要妨碍被超车的正常行驶。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从我做起, “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推进交通文明!

             

闵行区教育局

闵行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年三月